李再勇受贿4.32亿被判死缓

admin 阅读:231 2024-08-14 11:48:13 评论:0

贵州省委原常委、副省长李再勇因受贿4.32亿,被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
李再勇,男,汉族,1963年8月出生,贵州思南人,1982年8月参加工作,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,曾任贵州省委常委、副省长。

2022年9月21日,贵州省委原常委、副省长李再勇一审被控受贿4.32亿,2022年10月14日,贵州省委原常委、副省长李再勇受贿、贪污、内幕交易、泄露内幕信息案一审宣判。

法院审理查明:2001年至2021年,被告人李再勇利用担任贵州省黔西南州委副书记、州长,黔西南州委书记,贵州省委常委、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、土地征收拆迁、项目开发建设、款项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,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184.47万元。
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李再勇的行为构成受贿罪,数额特别巨大,应依法惩处,李再勇具有自首情节,受贿款物大部分追缴,认罪悔罪,依法对其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。

李再勇当庭表示服从判决,不上诉。

李再勇简历

李再勇,男,汉族,1963年8月出生,贵州思南人,1982年8月参加工作,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,曾任贵州省委常委、副省长。

1982-1985年,贵州省思南县师范学校教师

1985-1987年,贵州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

1987-1990年,贵州省委办公厅秘书

1990-1992年,贵州省委办公厅秘书(副科级)

1992-1994年,贵州省委办公厅文书处副处长

1994-1995年,贵州省委办公厅文书处处长

1995-1996年,贵州省委副秘书长、办公厅主任

1996-1997年,贵州省委副秘书长、办公厅主任,省委政研室主任(兼)

1997-2000年,贵州省委秘书长、办公厅主任,省委政研室主任(兼)(其间:1997-2000年中央党校函授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)

2000-2001年,贵州省委秘书长、办公厅主任

2001-2003年,贵州省黔西南州委副书记、州长(其间:2002-2003年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)

2003-2004年,贵州省黔西南州委书记

2004-2005年,贵州省委常委、秘书长,黔西南州委书记

2005-2006年,贵州省委常委、秘书长

2006-2007年,贵州省委常委、副省长、秘书长

2007-2008年,贵州省委常委、副省长

2008-2017年,贵州省委常委、副省长、省政府党组副书记

2017-2018年,贵州省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

2018-2021年,贵州省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,省委国家安全工作委员会主任(兼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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